琼团字〔2011〕12号
共青团海南省委
关于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团委,省直、洋浦、地矿局、旅游团工委,海南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银行团委,团省委各部室及下属单位:
为贯彻海南省和团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共青团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机制、人才管理机制和创新人才机制,建立高素质青年人才队伍,经团省委书记会研究,决定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明确如下:
一、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孙 喆 团省委书记
副组长:盖文启团省委副书记
朱洪武 团省委副书记
成员:林崇高 团省委办公室主任
刘利波 团省委组织部部长
陈 屿 团省委工农青年部部长
牛新文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陈儒茂 团省委联络部部长
黎伟珠 团省委权益部部长
周 维 团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 桦 团省委少年部副部长
羊光然 省希望基金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从机关各部室抽调。
办公室主任:刘利波(兼)
成员:各部室抽调
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海南共青团实际,研究制定青年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2、及时掌握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对共青团系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研究编制海南青年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协调指导人才培养、吸引、使用、激励等相关工作,做好共青团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突出贡献人才、拔尖人才、科技新秀及其他重点专项人才的推荐、评选、奖励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4.协调督促全省共青团系统认真落实人才工作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支持全省共青团系统人才开发的有关工作;
5.做好全省共青团系统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6.做好全省共青团系统人才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组织实施基层团委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7.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人才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共青团人才工作情况,并及时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人才工作信息。
共青团海南省委
2011年3月15日
主题词:成立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通知
共青团海南省委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