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开展“抗击风雨——共青团在行动”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10-09-25

[打印] 字体: 分享到:阅读量:
微信扫码,分享转发

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农信社联合社团委,省直、洋浦、地矿团工委,海南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银行团委:

  近期,受强降雨影响,我省大部分地区汛情严竣,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迅速开展“抗击风雨——共青团在行动”防汛救灾工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贡献。

  一要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各级团组织要认清当前汛情形势,把防汛救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结合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成立青年突击队、防汛救灾志愿服务队,迅速动员本地团员青年积极投身防汛救灾工作。各级团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守工作岗位,战斗在防汛救灾工作第一线。广大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和中西部计划志愿者,要在当地防汛部门的指挥和团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参与防汛抢险工作,重点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特别是受洪水围困群众的转移安置和服务救助工作;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干线、乡村道路的紧急抢修,受灾地区的秩序维护等工作。

  二要动员各方力量为灾区捐款捐物。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级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青年志愿者组织,青年企业家协会和青年文明号集体等作用,组织动员团员青年、青联委员和青企协会员,呼吁社会爱心企业、热心公众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青春携手•风雨同舟”——希望工程紧急救灾劝募行动,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资助灾区中小学生重返校园、受灾家庭重建家园、受灾学校修缮校舍,向受灾群众提供急需的食品、药品、饮用水、衣物、农药、农具及种子等援助,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重建家园。

  三要有序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琼海、万宁、三亚、陵水、海口、定安等受灾较为严重地区的团组织和基层团干部,要带领当地团员青年广泛开展抗灾自救和恢复生产工作,安抚受灾群众,避免产生恐慌;帮助群众及时修整破损房屋,尽早重建家园;协助农业部门指导农民抓紧排涝补苗、抢修水利设施、抢种补种冬季瓜菜;推进海南共青团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为受灾群众提供小额贷款资助,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各级团组织要充分挖掘防汛救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青年和青年集体典型事迹,认真总结防汛救灾相关工作情况,及时将以上信息报送团省委办公室。有关捐款捐物事宜可致电捐款热线65355017、65357770、12355详细咨询。团省委办公室联系人:李晖,联系电话:65337202;电子邮箱:gqt.hn@163.com。

  共青团海南省委办公室

  2010年10月8日

编辑:团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