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防汛救灾工作相关情况的通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1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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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农信社联合社团委,省直、洋浦、地矿、旅游团工委,各银行团委:

  近期,海南遭遇了近50年不遇的强降雨,引发较为严重的灾情。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在当地党委政府部门的领导下,迅速行动,冲锋在前,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为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全面、及时掌握全省共青团组织参与防汛救灾工作总体情况,请各级团组织认真填写《海南共青团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表中未列工作内容,可附相关总结材料一同报送),盖本单位章后,于10月12日11:00前报送团省委办公室。海口、琼海、万宁、文昌、陵水、定安、三亚等受灾相对严重市县团组织要建立灾后重建等相关工作情况日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灾后重建信息报送工作,并将指定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团省委办公室。

  团省委办公室联系人:赵立儒,联系电话:65301337;传真:65301337;电子邮箱:gqt.hn@163.com。

  附件:《海南共青团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

  团省委办公室

  2010年10月11日

编辑:团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