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团委,省直、洋浦、地矿局、旅游团工委,海南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银行团委,团省委各部室及下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团工作的领导,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强活力”工程深入实施,经团省委书记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海南共青团基层团组织建设“强活力”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名单
组 长:孙 喆 共青团海南省委书记
副组长:盖文启 共青团海南省委副书记
朱洪武 共青团海南省委副书记
成 员:林崇高 共青团海南省委办公室主任
刘利波 共青团海南省委组织部长
陈 屿 共青团海南省委工农青年部长
牛新文 共青团海南省委学校部长
陈儒茂 共青团海南省委联络部长
黎伟珠 共青团海南省委权益部部长
周 维 共青团海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 桦 共青团海南省委少年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共青团海南省委组织部。
办公室主任:朱洪武(兼)
副主任:刘利波 共青团海南省委组织部长
陈 屿 共青团海南省委工农青年部长
牛新文 共青团海南省委学校部长
成 员:欧海敏 共青团海南省委学校部调研员
陈启荣 共青团海南省委副调研员
陈德南 共青团海南省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饶云聪 共青团海南省委工农青年部副主
任科员
陈仕英 共青团海南省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
吴 浩 共青团海南省委工农青年部科员
二、主要职责
1.协调团省委各职能部门和指导各基层团委推进海南共青团基层团组织建设“强活力”工程实施。
2.按照“强活力”工程责任书的责任目标和考核项目,对全省“强活力”工程推进情况进行日常指导,对各基层团委进行督导检查。
3.根据责任目标考核情况,对各基层团委完成“强活力”工程情况进行考评并提出奖惩建议。
共青团海南省委
2011年3月14日
主题词:基层团组织建设 强活力 领导小组 通知
共青团海南省委办公室 2011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