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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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团委,省农垦总局团委,省洋浦团工委:

  目前,全省村(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正有序推进,70%村(社区)团组织完成换届选举,其中陵水、屯昌、儋州、琼海等市县已全部完成。为加快推进我省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和巩固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成效,现就进一步做好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 按时完成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琼组通[2010]65号文件要求,在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必须完成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各地团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主动争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在工作和经费上的重视和支持,做到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在今年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并于12月20日前将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村级团组织花名册报团省委组织部。

  二、确保配齐配强村级团组织领导班子

  各地团委要认真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意见》关于“村(社区)团支部书记一般应由35周岁以下两委班子成员兼任”的规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村级团组织书记列为村“两委”班子候选人。村“两委”班子候选人中没有村级团组织书记适龄人选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但必须配备35周岁以下的副书记。已经选出村“两委”班子中确实没有村级团组织书记人选的,可从青年致富能人、大学生村官等优秀青年中选举书记、副书记。要增加村团总支(支部)委员会班子中青年能人的比重。

  三、严格按规定召开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会议

  各地团委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及有关规定。凡是在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中不按《团章》和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的村级团干部,所在市县、乡镇团委要抓好整改。严格按规定召开选举会议,积极推进团内民主和团员参与团内事务,切实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选举结果须报村党组织和乡镇团委。

  四、争取为村级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保障

  各地团委要坚持党建带团建,抓住创先争优的有利契机,协调各地方和有关部门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层团建工作实际需要,为村级团组织的工作和活动争取必要的专项经费,要争取按照“一套办公桌椅、一块牌子、一个公章、一批阵地、一定工作经费”的标准改善村级团组织的工作条件。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为行政村(社区)专职团干部发放适当的工作补贴。

  五、认真做好换届后村级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各地团委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相对集中、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村(社区)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市县团委领导要至少安排一次授课,重点围绕当地中心工作和团工作进行讲授。要加强培训考核工作,进行结业考试。各地团委培训要组织观看《农村共青团工作》、《网络是青年致富的好帮手》等视频教学片,可登录中国共青团网共青视频栏(http://www.gqt.org.cn/vod)和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网(http://www.tgpx.org.cn)在线收看或者下载收看。也可将教学片刻录成DVD光盘,予以集中发放。要安排学习《基层团干部工作手册》,全书内容也可在中国共青团网上阅览、下载。各市县团组织可以将团省委组织部编印的《海南共青团乡镇团干部培训教材》中第六章、第七章关于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指导和日常工作指导的相关内容编辑《村级团干部培训手册》,作为培训教材。需要全书电子版内容可联系团省委组织部。

  各地团委要在2011年4月底之前完成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培训工作。为统筹推进,将培训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团委请于12月15日前,将培训方案统一报送团省委组织部。各地团委培训后一周内要将培训总结报团省委组织部。

  团省委组织部联系人:陈仕英 张容正

  联系电话:65337205、65338652

  电子邮箱:hntswzzb@126.com

  共青团海南省委办公室

  2010年11月18日

编辑:团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