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有序开展救灾安置及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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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农信社联合社团委,省直、洋浦、地矿、旅游团工委,海南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银行团委:

  自灾情发生以来,我省各级团组织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迅速行动,冲锋在前,扎实开展“抗击风雨——共青团在行动”防汛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当前,持续强降水天气结束,根据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省救灾安置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序开展救灾安置及灾后重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积极投身救灾安置工作

  要在前一段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基础上,组建医疗卫生、支教支农、环境清洁、心理辅导等专业志愿服务队,组织救灾安置青年突击队,协助卫生防疫、交通、电力、建设、农业、水利、通讯等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救灾安置工作。一是广泛宣传灾后卫生防疫知识,组织受灾青年群众对洪水浸泡过的区域进行全面消毒、防疫、杀虫,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尤其是灾后水源和环境的消杀工作,严防疫病流行和传播。二是指导、帮助受灾青年农民抓紧排涝补苗、抢修水利设施、抢种补种冬季瓜菜;组织受灾城区青年居民进行清淤、清洁,疏通排水沟、下水道,修缮损毁商铺,帮助受灾青年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三是加大重灾区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的工作力度,帮助受灾农村创业青年解决恢复生产中的资金和农业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四是重建修复倒塌房屋、损毁校舍,安置、救助、服务受灾青少年,帮助受灾青少年尽早重返家园和校园。

  二、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赠物资慰问救助灾区青少年

  继续实施“青春携手•风雨同舟”——希望工程紧急救灾劝募行动,充分发挥各级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青年志愿者组织,青年企业家协会和青年文明号集体等作用,动员团员青年、青联委员和青企协会员,呼吁社会爱心企业、热心公众和各界人士,为受灾地区捐赠物资,提供急需的食品、药品、饮用水、衣物、农药、农具及种子等援助,帮助受灾青年群众渡过难关,重建家园。深入了解重灾乡镇的受灾情况和因灾致贫、受伤致残的困难青少年家庭情况,开展送医药、送科技、送文化到受灾乡村活动,慰问、帮扶和救助受灾困难青少年家庭,帮助解决生活、生产和学习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结合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充分挖掘防汛抢险、救灾安置和灾后重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青年集体和优秀青年,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引导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青年团员,在救灾安置、灾后重建中创先进、争优秀,示范带动广大受灾群众特别的受灾青年群众,继续发扬“无私奉献、团结拼搏、迎难而上、顾全大局”的抗洪精神,树立信心,振奋精神,积极投身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为夺取抗洪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积极贡献青春力量。

  请各级团组织于10月29日17:00前将相关工作情况及先进团组织和优秀青年典型事迹材料报送团省委办公室。有关捐款捐物事宜可致电捐款热线65355017、65357770、12355详细咨询。团省委办公室联系人:李晖,联系电话:65337202;电子邮箱:gqt.hn@163.com。

  附件:《海南共青团抢险救灾及灾后安置工作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海南省委办公室

               2010年10月18日

  

 

 

   主题词:共青团 救灾安置 灾后安置 通知

  共青团海南省委办公室 2010年10月19日印发

                 (共印60份)

编辑:王乐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