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共青团海南省旅游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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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团委,旅游委(局);省国资委团委、农垦团委、洋浦团工委;省旅游行业协会;旅游行业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适应当前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形势,深入实施青春建功国际旅游岛行动,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在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推进海南又好又快发展进程中贡献力量。结合我省旅游行业实际,经研究,团省委、省旅游委决定联合成立共青团海南省旅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旅游团工委”)。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机构设置

  省旅游团工委是共青团海南省委的派出机构,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和共青团海南省委的双重领导。

  二、人员构成

  省旅游团工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团工委委员若干人,由团省委、省旅游委、省旅游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部分旅游行业团组织负责人构成。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的任免按照《团章》和有关规定执行,征求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有关部门的意见,报团省委组织部办理。

  三、主要职责

  省旅游团工委总体职责是:组织指导全省旅游行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根本目标,突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服务,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不断巩固旅游行业团组织建设,力争在旅游行业率先实现“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目标。

  (一)按《团章》要求及团内有关规定对旅游行业中的团组织进行工作领导和工作指导;了解掌握旅游行业青年的思想动态,弘扬职业道德,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引领和教育管理;

  (二)指导旅游行业团的组织建设,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具有海南特色的旅游行业团组织及团员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努力在符合建团条件的旅游行业中组建团的组织,在符合条件的青年中发展团员,并在行业中进一步加大“推优入党”工作力度。

  (三)结合我省旅游行业特点,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旅游行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年工作和团的活动。在旅游行业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人才培养、志愿服务、优质服务等活动,不断加大创建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团支部)、争创青年文明号、微笑服务窗口、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等工作力度,引导和凝聚广大青少年为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建功立业,为海南经济社会和共青团事业发展服务。

  (四)通过活动和工作开展等手段为旅游行业青年提供维权、教育和成长成才等服务;

  (五)在旅游行业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完成团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和落实省旅游委有关工作部署。

  四、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设在省旅游委。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9号原省委办公楼三楼。联系人及电话:陈思(65200628);陈启荣(65337205)。

  附件:共青团海南省旅游工作委员会机构名单

  共青团海南省委员会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0年9月16日

  附件:

  共青团海南省旅游工作委员会机构名单

  书 记:陈 思 (省旅游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副书记:陈启荣 (团省委组织部副调研员)

  王 可 (省旅游委机关团委书记)

  委 员:刘秀帅 (省旅游协会组织联络部部长)

  葛蔓蔓 (省旅游协会宣传活动部部长)

  林芳菁 (省旅游学校团委副书记)

  范志明 (南山文化旅游区团委书记)

  李 敏 (寰岛泰德大酒店团委书记)

  王俊峰 (中国国旅海南分公司客户经理)

编辑:团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