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10-06-07

[打印] 字体: 分享到:阅读量:
微信扫码,分享转发

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团委,省农垦、国资委、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团委,省直、洋浦、地矿团工委:

  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是共青团组织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重点工作。该项工作自去年启动以来,我省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务实推进。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的通知》(琼团字[2010]5号)的目标要求,现就加强我省今年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贴青年需求,遴选优质见习岗位。各级团组织要在巩固去年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募集和发展新的见习基地,紧贴青年需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用工需求,积极组织见习基地提供与青年专业和兴趣相匹配的见习岗位,切实提高岗位质量,并于6月15日前将本年度见习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报团省委工农青年部。

  二、集中开展对接,切实提高岗位对接成功率。为抢抓暑假临近的契机,进一步做好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团省委决定于6月份在全团集中开展以“体验见习生活,提升就业能力”为主题的“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岗位对接月”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通过集中开展“见习基地进校园”、“见习基地进人才劳动力市场”等活动,广泛组织青年上岗见习,务求取得工作实效。活动方案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团省委工农青年部,活动期间,各地及时反馈活动开展情况,特别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在全社会倡导见习理念,形成见习岗位对接活动的整体声势,切实提高岗位对接成功率。

  三、强化规范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上岗青年的跟踪服务,督促见习基地规范协议签订、保障见习条件、落实见习政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团组织要规范见习程序、加强日常管理,并及时录入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网站(www.jxjd.gqt.org.cn)数据库,认真如实做好月报表(见附件2)的报送工作,每月5日前将上月见习基地开展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团省工农青年部,逾期不报者将予以通报。

  四、把团组织建设和见习基地工作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地方,可在见习企业中成立团组织,扩大基层团组织的覆盖面,有效提高“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面,使见习基地成为凝聚青年的组织,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效率。

  联系人:黄满红 吴毓江

  联系电话:65330161 65309088

  传真:65350067 邮箱:hntwqg@vip.163.com

  附件:1.海南省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表

  2.海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月

  报表

  共青团海南省委办公室

2010年6月7日  

编辑:团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