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青年文明号服务国际旅游岛“千号共建,争创双百”行动启动仪式的通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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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各行业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市县团委: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先锋作用,提升窗口行业的文明服务水平,展示青年文明号集体的青春风采,营造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和海南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启动“千号共建,争创双百”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4月15日上午9:00—10:00(暂定)

  地点:中国电信海南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厅(海口市滨海东路52号)

  二、参加人员

  1.省领导;

  2.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领导;

  3.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4.各市县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负责人(团委负责人);

  5.部分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代表;

  三、活动内容

  1.青年文明号集体风采及微笑标识展示;

  2.青年文明号代表宣读承诺;

  3.颁发海南国际旅游岛青年文明号社会监督员聘书;

  4.共青团海南省委书记孙喆同志讲话;

  5.省领导讲话;

  6.启动海南省青年文明号服务国际旅游岛 “千号共建,争创双百”行动。

  四、相关要求

  1.各市县团委负责通知1名青年文明号集体号长参加启动仪式,并于4月12日之前将回执单报送团省委工农青年部, 4月14日下午5:00前到海口锦江之星酒店(海口市文明东路206号)大堂报到。海口团市委负责通知100名青年文明号集体代表于活动当天直接到会场报到。

  2.各行业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负责通知10名青年文明号集体代表参加启动仪式,并于4月12日之前将回执单报送至团省委工农青年部,会议期间食宿自理。

  3. 各市县、行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参加活动,与会人员请于8点30分前进入会场,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位置。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实因故不能组织人员参加,须向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书面说明原因。

  联系人:吴毓江;联系电话:65330161;传真:65350067

  电子邮箱:hntwqg@vip.163.com

  附件:活动回执单

  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0年4月8日

编辑: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