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共青团情况调查的通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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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洋浦、地矿团工委,各银行团委:

  2010年,是我省实施基层团组织“强活力工程”的启动之年。为了全面掌握我省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深入扎实推进我省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科学谋划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为全省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团省委决定对全省共青团组织基本情况展开全面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10年3月20日至7月30日。

  二、调查内容

  (一)各级团组织的建设情况

  (二)各级团组织的团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三)各级团组织的团员队伍建设情况

  (四)各级团组织的制度建设情况

  三、调查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系统为辅、逐层逐级进行、全面有效覆盖”的原则,各级团组织在进行调查统计时,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建立详细台帐。省国资委、农垦、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洋浦、地矿团工委,各银行团委将属于本行业、本系统直接管理的各级团组织调查情况统计汇总报团省委组织部。各市县团委将本地区各级团组织调查情况统计汇总报团省委组织部。无法按行业、系统归口调查统计的其他团组织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市县团委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后报团省委组织部。

  四、调查统计方式

  采用“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和“纸质调查统计”两种方式同步进行。

  (一)软件系统调查统计。使用团中央2009年新开发的“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调查,分为“基层团组织数据采集系统”和“团的领导机关数据采集系统”两个版本,可实现对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信息的采集(详细要求见附件1)。

  (二)纸质调查统计。团省委统一制发调查统计表,各级团委根据调查统计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所需调查任务,并将调查统计汇总逐级上报存档。各直属团委调查结束后拟写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报告上报团省委组织部。调研报告围绕以下几方面撰写:1、基层团组织建设基本情况(组织建设、团干部队伍建设、团员队伍建设、团的制度建设、团的阵地建设等);2、党建带团建方面的经验和好的做法;3、存在的问题和不足;4、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五、统计元素说明

  新经济组织主要是指在我国境内新建的由非公有制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的经济单位,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独资企业)以及乡镇非公企业。

  新社会组织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等)、部分中介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

  青年自组织是指既没有到当地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登记拥有法人资格,也没有在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登记备案的,青年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我运作,在社会生活中较为活跃的青年组织。

  户籍团员是指在本级团组织注册或落户登记,团员档案和组织关系清楚的团员,

  专业合作社是指在乡村区域从事农村、农业领域的经济单位组织。

  符合建团组织的单位是指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机关、事企业、农村、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青年自组织、互联网组织和其它基层单位等。(在调查中符合以下条件的纳入统计范畴:1、建有党组织且团员在3人以上的;2、三亚、海口团员在60人以上的,其他市在30人以上的县;3、团员在3人以上,14-28岁青年人数60人上的。)

  六、实施步骤

  (一)培训部署。3月20日前,团省委将组织调查统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调查统计的内容、标准、方法与要求和掌握软件系统调查统计数据录入;各直属团委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各级团的基层团组织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采集。4月10日前,各直属团委完成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内情况调研和各类数据信息的初次采集工作。数据信息采集的截止时间是4月1日前。

  4月12日前,各直属团委第一次将团中央2009年新开发的“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的有关数据上报到团省委组织部王茵同志处,以便汇总上报团中央,联系电话:65337205。

  4月25日前,各直属团委第一次将纸质调查情况统计汇总表、原始调查统计表(及电子版)上报团省委组织部陈仕英同志处,联系电话:65337205,邮箱:hntswzzb@126.com。填报各类纸质表格时,参照表格下方说明系属哪一层级填写,按表上方填报、复核、审核的要求签字,逐级上报。

  (三)督查核实。6月15日前,各直属团委要根据调查表要求,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上报的调查统计表,要组织人员认真核实所统计的数据,对没有按时完成或完成不彻底的,要及时督导,要防止随意填报、虚报数字的行为发生,确保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7月15日前,团省委组织部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核查。7月30日前,各直属团委第二次将修改复核后的数据和材料上报团省委组织部,并依此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团组织建设的三年规划 。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团情调查的重要性,力争取得当地党政领导和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足够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确保调查统计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调查,摸清情况。调查统计面广、工作量大、涉及的单位与人员多,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在经费 、人员保障方面进行统筹规划,深入一线调查了解,全面掌握情况;各直属团委要加强对基础数据采集过程的督导和检查,摸清基层情况,掌握真实数字。

  (三)条块结合,突出重点。要科学划分调查单位,理清条块关系,防止交措重复,合理调配工作力量。在抓好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和学校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青年自组织的调查统计,尤其是加强对民办学校、各类协会或团体、网络社团的调查,做到调查全面覆盖。

  (四) 明确责任,务求真效。各级团组织要明确填报人、复核人、审核人的责任。对工作虚报数据和调查情况的,要采取 “约谈、督办、通报”制度监督工作,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靠。团省委将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

  附件:

  1、关于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2、海南市、县团组织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一)

  3、海南乡镇、街道团组织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二)

  4、海南村、社区团组织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三)

  5、海南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四)

  6、海南高校团组织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五)

  7、海南中学团组织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六)

  8、海南中等职业学校团组织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七)

  9、海南“两新”、青年自组织团组织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八)

  10、海南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基本情况调查表(九)

  11、海南乡镇、街道团委(团总支)情况统计表(十)

  12、海南村、社区团总支(团支部)情况统计表(十一)

  13、海南直属团委班子成员花名册(十二)

  14、海南共青团乡镇、街道团委班子成员花名册(十三)

  15、海南共青团行政村、社区团支部班子成员花名册(十四)

  16、海南符合建团组织未建的单位统计表(十五)

  共青团海南省委

  2010年3月 日

  主题词:共青团 基本情况 调查 通知

  共青团海南省委办公室 2010年3月 日印发

  (共印60份)

编辑:团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