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绿化宝岛”活动特殊团费收缴情况通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1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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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地质局、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生态软件园团委,省直、旅游、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工委,洋浦、西南中沙群岛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银行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及下属单位:

  团省委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绿化宝岛”行动号召,设立“海南希望工程绿化宝岛基金”,并下发《关于缴交特殊团费支持“青春绿化宝岛”活动的通知》(琼团办字[2012]20号),在全省开展缴交特殊团费支持“青春绿化宝岛”活动。该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团组织的积极响应,动员引导广大团员参与到活动中。截至6月13日,全省各级团组织筹集“青春绿化宝岛”特殊团费167617.3元,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全省各级团组织“青春绿化宝岛”活动特殊团费收缴情况

编辑:陈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