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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地质局、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生态软件园团委,省直、旅游、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工委,洋浦、西南中沙群岛团工委,海南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银行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及下属单位:
现将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各地青少年中集中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及时总结,做好材料报送工作。材料分两个部分:已经开展的活动情况和准备实施的活动安排,要包括慰问形式、慰问对象和参与群体等内容。活动情况要体现帮助解决的具体困难和落实的帮扶措施,并统计和填报相关数据。
请于1月17日12:00前将文字材料和填好的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报送团省委办公室。联系人:陈航宇;联系电话:65337202;邮箱地址:gqt.hn@163.com。
附件:
1.《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各地青少年中集中开 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1〕12 号)
2.海南共青团送温暖活动情况统计表
团省委办公室
2012年1月10日
编辑:陈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