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海南青少年文明大行动” 动员大会的通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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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地质局、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生态软件园团委,省直、旅游、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工委,洋浦、西南中沙群岛团工委,海南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海口市四个区团委,非直属高校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及下属单位: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从今年起至2014年底连续三年在全省开展“海南文明大行动”的号召,团省委、省少工委、省青联、省学联、省志愿者协会和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决定召开“海南青少年文明大行动”动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

  2011年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10:15

  二、地点

  省政府会展楼一楼多功能大厅(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

  9号省政府办公楼东侧)

  三、主题

  文明大行动 青年争先锋

  四、 参会人员

  各直属团(工)委、海口市四个区团委、非直属高校团委主要负责人,团省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学生、农村青年、结对交通口岸青年、青年文明号、青年企业家、青年文明礼仪形象代表。

  五、相关要求

  1.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会议各项议程,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事由,须书面请假。

  2.请非海口地区团组织参会人员于16日下午14:30-18:00携身份证到海南迎宾馆大堂报到,由大会安排食宿。海口地区参会人员于17日上午8:20准时到达会场入座,会议期间不安排住宿。

  3.海口市四个区团委主要负责人由团海口市委负责通知,大学生代表由团省委学校部负责通知,小学生代表由团省委少年部负责通知,农村青年代表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通知,结对交通口岸青年由团省委宣传部负责通知,青年文明号和青年企业家代表由工农青年部负责通知,青年文明礼仪形象代表由权益部负责通知。

  请各参会单位(详见附件1)务必于11月15日(星期二)17:00前将填写好的参会回执(详见附件2)发至团省委办公室。联系人:赵立儒;联系电话:65337202,13876765545;传真:65333317、65343535。

  附件:1.参会单位名单

  2.“海南青少年文明大行动”动员大会参会回执

  共青团海南省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14日

  附件1

  参会单位名单

  一、市县团委(18个)

  团海口市委

  团三亚市委

  团儋州市委

  团文昌市委

  团琼海市委

  团万宁市委

  团五指山市委

  团东方市委

  团定安县委

  团屯昌县委

  团澄迈县委

  团临高县委

  团昌江县委

  团乐东县委

  团陵水县委

  团白沙县委

  团保亭县委

  团琼中县委

  二、其他直属团(工)委(25个)

  省国资委团委

  省农垦总局团委

  省地质局团委

  海南矿联团委

  粤海铁路团委

  南航海南分公司团委

  省生态软件园团委

  港航控股团委

  海南大学团委

  海南师范大学团委

  海南医学院团委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团委

  琼州学院团委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团委

  省农信社联合社团委

  省直机关团工委

  洋浦团工委

  西南中沙群岛团工委

  省社会组织团工委

  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工委

  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处

  省武警总队组织处

  省边防总队组织处

  省消防总队组干处

  三、海口市四个区团委(4个)

  龙华区团委

  秀英区团委

  美兰区团委

  琼山区团委

  四、非直属高校团委(11个)

  海口经济学院团委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团委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团委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团委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团委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团委

  海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团委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团委

  五、团省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略)

  附件2

  “海南青少年文明大行动”动员大会参会回执

  填报单位: (盖章)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性别 联系电话 是否

  驻会 备注

  

  

  

  注:1.大会原则上负责非海口地区驻会人员16日晚上和17日14:00前的食宿。如驻会人员需要,可在备注处注明“需安排16日午餐”。

  2.非海口地区参会单位如需安排驻会司机,请在备注处标明司机性别,每单位限1名。

编辑:团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