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11-07-28

[打印] 字体: 分享到:阅读量:
微信扫码,分享转发

各市县团委,省农垦、国资委团委,各行业、各企业、洋浦团工委:

  2011年是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换届年,根据《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的规定,经共青团海南省委同意,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拟定于8月中旬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青年企业家协会建设,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企业家为“十二五”开局之年发挥生力军作用,动员引导广大青年企业家为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贡献力量。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青企协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协会领导机构,将更多社会上有影响、热心协会工作的精英青年企业家充实进省青企协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确定省青企协加强自身建设的目标与步骤,并据此对《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进行修改。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并通过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修改《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

  3.选举产生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六届理事会;

  4.成立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分会、工建产业、流通产业、社会服务事业、科教文卫事业等产业委员会;

  5.审议并通过省青企协财务收支报告;

  6.邀请知名专家举办专题演讲活动。

  三、出席人员

  1.省委、省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

  2.团省委领导及工作人员;

  3.各市县团委负责人(席位理事);

  4.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

  四、会议时间

  会议拟定于2011年8月11、12日召开,会期2天。

  五、会议地点

  待定。

  六、会费收取

  根据《章程》规定,省青企协会员会费缴纳的数额按会员在协会中的不同职务实行级差会费制度,具体标准是:会员1000元/年;理事1500元/年;常务理事2500元/年;副会长6000元/年;执行会长1万元/年,由省青企协负责收取,并于2011年8月5日前统一汇至省青企协秘书处或参会报到时缴纳。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分会会员费用参照琼团联字【2011】10号文件执行。以上会费需三年(一届)一次性缴纳。

  七、其他事项

  1.欢迎会员为换届会议的顺利召开建言献策。

  2.请出席会议的会员代表于2011年7月30日前将《回执》(附件)反馈至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委员候选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请在反馈《回执》时说明请假原因。

  3.省青企协会员和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必须参加换届大会,由各市县团委、青企协统一组团参会。海南省青年致富带头人分会会员由各市县团委统一通知并组织参加会议。

  4.各市县团委、青企协请于2011年7月30日前将席位理事名单及材料交至省青企协秘书处(各市县团委负责人为指定席位理事)。其它会员材料和会费不齐者,本届大会将不予批准入会。

  省青企协联系人:申 辰

  联系电话:(0898)65330161、13368927329

  传 真:(0898)65350067

  电子信箱:hntwqg@vip.163.com

  地 址:海口市文明东路210号

  邮 编:570203

  帐户名: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开户行:工行海口市文明东路支行

  帐户号:2201020609024902076

  附件:回执表

  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2011年7月20日

  附件1

  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参会回执表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手机 是否住宿 备注

  

  

  

编辑:团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