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海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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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海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农垦、国资委、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洋浦、企业、地矿团工委,海南军区、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银行团委,团省委各部室及下属单位:
 
   按照团中央关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要求,根据团省委工作的整体部署,决定在全省实施2009年海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现将《2009年海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2009年海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实施方案》
 
 
 
         共青团海南省委
         2009年2月9日
 
 
 
 
 

2009年海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共青团十六届二中全会和团省委五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共青团海南省委决定2009年在全省实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按照团中央关于实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的总体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城镇待业青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未就业大中专学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农村“两后生”等农村青年为重点服务对象,以青年就业创业能力培养为基础,以创造就业岗位、促进青年就业为目标,以推进小额贷款、建立见习基地为平台,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和动员优势,在全省实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帮助不同领域青年解决就业创业困难,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动我省新一轮改革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深化服务促就业  激励青年创新业
   三、活动时间
   2009年1月-12月
   四、服务对象
   主要是全省城镇待业青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未就业大中专学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农村“两后生”等农村青年。
   五、工作目标
   紧紧抓住技能培训、阵地建设、资金扶持、信息服务、观念引导等五个关键环节,努力提高青年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推进全省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今年,全省培训城镇待业青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未就业大中专学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农村“两后生”等农村青年10000名,创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230个,提供4000个见习岗位,帮扶2000名左右农村青年获取授信就业创业小额贷款2000万元,争取募集500万元左右建立青年就业创业基金。
   六、工作项目
   (一)大力推进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
   各市县、农垦团委要利用团的公信力优势,抓住农村信用社为培养、挖掘未来成长型小企业,寻找未来优质客户的需求,努力争取政府贷款贴息支持,以点带面推广农村诚信青年小额贷款工作。今年,要在全面总结团省委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在我省琼中县开展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团中央与中国银监会制定的《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在我省18个市县和农垦系统全面推进海南省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其中海口、三亚团委要分别促成150万元以上的贷款,其他市县和农垦团委要促成100万元以上的贷款。
   (二)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各市县、农垦、高校团委要主动与国资、劳动就业、农业、工商等部门合作,加快创建以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企业选人用人搭建平台为目的的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要广泛发动青年企业家、青联委员单位积极参与见习基地创建活动。今年,全省将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230家,具体安排见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其中,基地的建立和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个市县至少建立4家见习基地,各高校(含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校等)团委原则上建见习基地不应少于5个,每个见习基地的培训期为2-3个月,至少提供10个见习岗位,且要确保岗位和工种的技术和技能含量。
   (三)大力开展青年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工作
   要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安排专项资金,依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加强与各大中型企业、院校合作,拓展培训模式,加大培训力度;继续深化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通过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技能大赛、技能鉴定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城市青年提升职业技能;以种养殖项目为重点,广泛开展返乡青年农民工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开设反季节瓜菜种植、水产家禽养殖、酒店旅游服务、家政服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下岗青年、返乡农民工进行就业形势分析和就业咨询。全省今年计划培训10000人,并借助就业技能培训和建立见习基地实现暂时就业。
   (四)设立青年就业创业基金
   团省委将广泛募集资金,建立“海南省青年就业创业基金”, 并有效发挥基金在扶持、引导青年就业创业方面的积极作用。省希望基金会将通过争取大中型企业捐赠、个人捐助以及其他社会募集等方式募集资金500万元左右,为就业困难青年和拥有创业项目、具备创业能力的青年提供创业方面的资金支持。同时,建立健全基金募集、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海口、三亚以及其他条件相对成熟的市县要设立青年就业创业基金,推动青年就业创业基金持续健康发展。
   (五)做好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1.构建青年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团省委将开设海南青年就业创业网,链接“中国青年创业网”及相关就业创业信息网,各市县、农垦、高校团委要有专人收集、发布见习基地人员的招收及用工信息,及时上传海南青年就业创业网,以便实现信息共享。团省委还将开设以《现代青年》杂志为载体的青年就业创业专刊,通过介绍青年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和专家言论引导,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
   2.成立青年就业创业志愿辅导团。团省委将联合劳动部门、新闻单位组成省青年就业创业志愿辅导团,定期在农村、高校和社区等领域开展就业创业辅导,激励广大青年自强不息努力就业创业,帮助各类青年深入了解就业创业政策,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指导。各市县、农垦、高校团委要成立青年就业创业志愿辅导团,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3.加强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维权指导。各市县、农垦、高校团委要依托专门维权服务机构、专职律师和兼职志愿者,做好青年就业创业的维权辅导工作。通过建立“青年就业创业维权服务站(点)”,借助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向广大青年提供免费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和就业创业方面的相关信息,指导青年依法有效的解决纠纷,顺利就业创业。要通过青年就业创业志愿辅导团、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青年维权意识,依法有效的维护青年就业创业中的合法权益。要联合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以及各系统“青年文明号”单位,切实维护青年在就业创业过程中能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团省委成立海南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工农青年部,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有关部室实现相关工作的对接与落实。
   组  长:孙 喆(共青团海南省委书记)
   副组长:许振凌(共青团海南省委副书记)  
   盖文启(共青团海南省委副书记)
   成  员:朱美莲(共青团海南省委组织部部长) 
   朱洪武(共青团海南省委联络部部长) 
   黎伟珠(共青团海南省委工农青年部部长)
   李海璇(共青团海南省委权益部部长) 
   陈儒茂(共青团海南省委办公室主任) 
   牛新文(共青团海南省委学少部部长) 
   陈 思(共青团海南省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高光辉 (共青团海南省委宣传部负责人、 《现代青年》杂志社社长)  
   羊光然(省希望办主任)
   办公室主任:黎伟珠(兼)
   成  员:欧海敏  陈  屿  周 维  黄满红  陈星星  苏安云 
   八、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1月—2月中旬,团省委制定全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并下发各直属团委。各市县、农垦、高校团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 2月底前制定完成本单位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和阶段性推进计划,并于2009年2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满红、  陈星星、苏安云;联系方式:65330161   65350067(传真);电子邮箱:hntwqg@163.com
   2、组织实施。今年3月被定为全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统一行动月,各市县、农垦、高校团委要按照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一行动,合力掀起全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的高潮。在推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团省委的总体方案和任务分解表,以及本单位阶段性推进计划,有步骤、有组织抓好落实。同时,要建立联系人制度,动态指导并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
   3、激励评价。各市县、农垦、高校团委每月底要报送工作进度月报表及相关信息,团省委将根据推进工作的成效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补贴。团省委书记班子成员将分别于今年6月和12月听取各市县、农垦、高校团委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情况专题述职报告,并将情况通报党委分管领导。
   九、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全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团省委设立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农垦、高校团委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市县、农垦、高校团委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阶段性推进计划,确保推进工作有计划、有项目、有活动、有服务、有保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重点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就业创业典型、优秀合作组织,在全省形成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4、形成机制,务求实效。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依托基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吸引、服务、凝聚广大青年,深入挖掘、探索保障活动项目化、常规化运作机制和长效机制。
   各市县、农垦、高校团委在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时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将定期通报各地完成情况,对于工作突出的团组织将给予通报表扬,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团组织将给予通报批评。
 
 

            
编辑:刘钦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