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团委,省直、洋浦、地矿团工委,海南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银行团委:
为进一步深化各级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现将团组织创先争优点评活动通知如下:
一、点评时间
2011年1月开始,每季度的第三个月的15日前点评一次。
二、点评范围和责任
点评的责任主体原则上根据团组织隶属关系和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确定。
(一)对团组织织点评。
1、团省委书记和团省委各部(室)负责人对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或近期安排调研点(联系点)基层团组织进行点评。
2、各直属团委领导班子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或联系点进行点评。
3、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情况,由上一级团组织负责人点评。
(二)对团员点评。每名团员创先争优情况,由所在基层团支部书记负责点评。
三、点评主要内容
(一)对基层团组织点评内容主要包括:1、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推进情况;2、以“五强”的标准,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3、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4、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二)对团员的点评内容:主要是点评“四带头”(即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刻苦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新风)发挥情况,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点评方式
(一)对基层团组织的点评方式:1、集中点评。通过召开基层团组织委员会、团员大会等方式,听取基层团委书记汇报,对基层团组织进行点评。点评对象较多的,也可召集各基层团组书记召开会议,逐个听取汇报,逐个给予点评。2、现场点评。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走访慰问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基层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对基层团组织点评结束后,通过面对面个别交流的方式对基层团委书记进行点评。
(二)团支部书记对团员的点评,采取召开团员大会逐个进行现场点评,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自评。由团员个人和团支部按照《通知》确定的内容,对前阶段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估、自我总结。
2、互评。结合民主评议团员进行,召开团员大会,以组织生活会的形式,由团员汇报个人自评情况,团员之间进行互评。团支部在30人以上的,可采取分组进行评议的方法。
3、点评。
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书记对团员逐个进行点评。团员人数在30人以上的,书记班子成员可以采取分组进行点评。点评时,团支部要给团员下发《团员在创先争活动中接受领导点评登记表》。
五、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创先争优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各级团组织开展点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查检查,确保领导点评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做好点评前准备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摸清基层团委和团员数,列出单位清单,理顺团组织关系,同时指导各级团组织层层部署,逐级抓好落实,确保点评工作全员覆盖,努力做到各级团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基层团组织和每名团员都被点评。
(三)要认真开展点评工作。向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发放领导统计表(见附1、2),指导各级团组织确定点评方式,逐级开展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确保点评责任、人员、内容落实到位,保证点评质量,防止流于形式。领导点评要作好会议记录,建立台账,保持工作的延续性。
(四)创先争优点评要贯穿全年。各级团组织要从今年从1月份开始,每季度点评一次,坚持创先争优点评,使点评成为创先争优的一种制度。
(五)要及时上报领导点评情况。团省委创先争优办公室联系电话:65369133;联系人:朱帆;邮箱:tswcxzy65337205@126.com。请各直属团委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16日前,向团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同时注意归档资料,为下一次领导点评做好准备,也作为上级检查的依据。
附:1、《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
2、《基层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
3、《团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接受领导点评登记表》。
共青团海南省委
201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