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团委、农业局、省农垦团委:
为了激励引导广大农村青年在农业领域敢闯敢试,创业致富,踊跃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共青团中央、农业部联合开展第七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的分配
各市县及农垦团委仅限推荐一名候选人,评选表彰办法请查看附件1。
二、候选人的条件和从业领域
候选人的条件要符合《“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业领域主要为以下四类:
1.农业领域:带头学用科技,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大力发展种植和养殖产业的种养大户;从事农产品流通的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头人。
2.工商领域:带头从事农村二、三产业,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拓宽增收渠道,在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青年。
3.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在农资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社会服务、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农村青年。
4.新农村建设领域:扎根农村,带领农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和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文化繁荣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干部。
三、推荐材料
1.名单和申报表。(1)各市县、农垦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推荐候选人名单,并排序。(2)填报《“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候选人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经市、县团委和农业部门审核签章。
2.候选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需采用通讯体裁(1500字左右),要求全面、客观、真实、生动,并报送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是共青团中央、农业部共同组织开展的全国性评选表彰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联系,做好组织工作。
2.精心组织。各地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择优推荐,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
3.以上材料由各市县、省农垦团委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0日。
联 系 人: 吴毓江
电 话: 65330161
传 真: 65350067
电子邮箱:hntwqg@vip.163.com
通讯地址:海口市文明东路210号团省委工农青年部
邮编:570203
附件:1.“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办法
2.《第七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候选人申报表》
共青团海南省委 海南省农业厅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