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团委,省农垦、国资委团委,各行业、各企业、洋浦团工委:
根据《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的规定,经共青团海南省委同意,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拟定于下半年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推荐个人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推荐
(一)推荐形式
1、自荐。有意愿成为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六届会员的青年企业家,请于7月30日前向省青企协秘书处进行自荐,并填写《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六届会员(理事)申请表》(附个人2寸彩色正面照3张,6寸工作、生活彩照各1张)。通过省青企协秘书处审核后,成为第六届会员。
2、推荐。各市县团委,省农垦、国资委团委,各行业、各企业、洋浦团工委及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五届会员有权向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推荐第六届会员。被推荐的青年企业家需填写《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六届会员(理事)申请表》,于 7月30日前交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由秘书处考核加入。
(二)推荐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培养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机制,具有良好的成长空间和发展潜力,企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在同行业和本地区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关心企业职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2、在海南省境内从事工商管理、生产、投资、咨询、软件开发、三产服务工作的青年企业家、青年经营管理人士;金融部门及担保行业的经营管理人士;在国内外投资兴业的琼籍青年企业家或高级经营者、管理者;关注海南经济发展并热心于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事业的海内外青年企业家。
3、能够遵守《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参加省青企协组织开展的活动。
4、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1965 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理事推荐
(一)理事推荐范围
1、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
2、职务理事由各市县团委、团省委直属单位负责人及特邀会员代表担任;
3、推荐省青企协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由各市县团委、团省委直属单位统一报送(会员单位推荐人选可纳入属地填报)。
(二)理事推荐条件
1、符合会员推荐条件;
2、常务理事候选人必须同时是理事候选人,理事候选人及常务理事候选人必须是省青企协会员。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可直接推荐为理事候选人。
三、有关要求
各市县团委、各团直属单位要按省青企协有关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搞好协调,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请按有关要求认真推荐第六届会员、理事和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推荐企业家要覆盖全省所有市县,确保各市县至少有5名企业家,部分市县企业家入会条件可适当放宽。
2.要严格把关,如实填写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入会申请表(附电子版),并于2010年7月30日前报省青企协秘书处。
3.所有会员除填表用照片外,需另交2寸彩色正面照2张,工作、生活照各一张,用于制作会员证及通讯录,由团各市县委负责收取,在会员确认后上报省青企协秘书处(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席位制理事、常务理事也务必上报入会申请表及相关照片,用于制作通讯录及宣传材料。
4.省青企协会员和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必须参加于2010年下半年召开的会员大会及相关活动,由各市县团委、团省委直属单位统一组织参加。
省青企协秘书处(团省委工农青年部)
联 系 人:饶云聪 吴毓江
联系电话:65330161,65309088
传 真:65350067
地 址:海口市文明东路210号团省委工农青年部
邮 编:570203
电子信箱:hntwqg@vip.163.com
附件1: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附件2: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六届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海南省委 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201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