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团委、省青联直属青联、各会员团体、省直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拟定于今年下半年召开。为做好省青联五届一次全委会委员的推荐工作,按照省青联四届六次常委会会议通过的《海南省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组成方案及推荐方法》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构成
海南省青联五届委员会委员人数拟定350人左右。委员会下设教育科技卫生、经济、农林、政法军警部队、文体艺术新闻、宗教统一战线、社会组织和公共管理共8个界别(详见附件1)。委员中,中共党员委员比例不超过50%,少数民族委员的比例不低于15%,女委员的比例为25%左右,港澳台特邀委员要有一定数量代表,四届委员会的委员保留数量不超过35%。
二、委员条件
海南省青联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条件是:
1.承认本会章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海南,关心祖国统一大业;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3.积极投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业绩突出,在所在区域或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较大的影响力;
4.热爱青联组织,热心青联事业,关心支持共青团、青少年工作;
5.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常务委员当选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除指定席位外,委员与专职团干部一般不交叉。
其中,相关界别委员人选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教育科技卫生:大学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中处在全省乃至全国的领先地位,尤其要注重吸收民主党派和无党派青年高级知识分子。
经济:注册资本500万以上或总资产2000万以上,效益良好、诚信度高、社会形象较佳的企业创立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或者业绩明显的销售主管,尤其注重吸收在企业建团工作中积极性高、成效明显的企业负责人;金融领域优秀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业务上有突出成就的青年骨干。
农林:应是乡、镇正职以上干部,农业园区(开发区)副总经理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乡、镇企业和农垦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从事农业科研、农产品贸易或成果推广,取得重大成绩的优秀青年;农村进城务工优秀青年代表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政法军警部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安全等部门和立法机关及法律教学、研究机构工作成绩突出人员,党委、政府从事政法工作成绩突出人员;解放军(武警)部队系统工作成绩突出人员。
文体艺术新闻: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艺术家;在本领域中出类拔萃,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作家、演员、导演、主持人、自由职业者;获得过省级或全国冠军以上称号的运动员以及著名教练员;具有一定学术成就和社会知名度的编辑、记者及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方面的知名人士。
宗教统一战线: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统一战线各项政策,积极投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在民族宗教统一战线有一定影响力的青年代表人物。
社会组织:应是知名社会专业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业内知名的专业人士;从事社会工作具有广泛影响和产生较大社会效益的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业发展产生较大推动、指导和代表作用的行业协会负责人等;特别注意吸收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非学历教育机构等新社会组织在团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负责人。
公共管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作成绩突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业务能力,市县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省直有关单位一般应是行政副处级以上干部。
三、推荐原则
1.海南省青联第五届委员会的组成,应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大局,根据党对青联工作提出的要求、青联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从有利于活跃全省青联工作,有利于调动全省广大青年积极性投身国际旅游岛建设,坚持有利于巩固和发展青年爱国统一战线,体现海南青年大团结、大联合的精神,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在通盘考虑党员比例、民族、地区、界别、年龄、性别等结构同时,尽量做到各地区、各行业、各系统推荐人选名额分配相对合理。
2.推荐的委员人选主要是:在建设国际旅游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代表;各会员团体负责人;各民主党派团体的青年代表;宗教界青年代表人士;青年社团、青年自组织的领导骨干及“两新”组织青年骨干;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海外留学人员中有影响的青年代表。委员推选时,应注意推选年轻的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优秀青年,体现青联的组织特点和组织活力。
3.海南省青联委员实行席位制和协商推荐的办法产生。青联委员的名额分配,根据所在地区、领域青年人数、青联工作状况及对共青团、青联工作的贡献确定,对青联工作任务较重的少数民族地区及青联工作特殊需要的界别给予适当倾斜。
四、委员分配
五届委员会委员人选名额分配详见《海南省青联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人选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具体是:直属团委181名,港澳地区、台湾省籍特邀委员25名,省直有关单位50名,会员团体46名,其他48名。其中,会员团体委员人选名额分配详见《海南省青联第五届委员会会员团体委员人选分配表》(详见附件3)。
五、推荐办法
1.各会员团体和各直属团委按分配名额负责推荐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人选,其中海口、三亚、儋州、文昌、昌江、省农垦总局、中国银行海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南分行等青联,团省委、省学联、省青年美术家协会、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省青年诗人协会、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省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工作者协会、省青少年革命运动史研究会、省青少年希望基金会等会员团体的指定席位人选直接履行提名手续,其他委员人选由省青联秘书处与各单位协商产生。
2.委员人选上报前,须经本单位党委同意,其中,中共党员人选须征求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意见,非中共党员人选须征求上级党委统战部门意见;单位隶属关系不明确的,须经所在地区或行业统战部门意见。
3.省直有关单位推荐委员人选,由省青联秘书处按照名额分配构成要求与省直有关单位协商产生。
4.海南军区、省武警总队、省边防总队、省消防总队的省青联委员人选分别由海南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省边防总队政治部、省消防总队政治部按名额分配数提名,与省青联秘书处协商产生。
5.港澳地区、台湾省籍特邀委员人选,由省青联秘书处与有关单位协商产生。
六、有关要求
1、委员人选推荐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协商并确定委员人选。各单位首先应根据委员人选分配的名额和委员人选推荐的标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实际,提出委员协商人选名单,并到海南青联网(http://www.hnsql.org.cn/)表格下载板块下载电子版后填写《海南省青联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协商人选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于7月19日前将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表格传真到海南省青联秘书处(0898-65337123),逾期视为放弃推荐,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海南省青联秘书处邮箱:hnql@vip.sina.com。联系人:王琼13876344856,王有孟18908830007。
第二阶段是商定的委员人选履行相关手续。各单位经与省青联商定的委员人选,按要求到海南青联网(http://www.hnsql.org.cn/)表格下载板块下载电子版后填写委员提名登记表(详见附件5)一式三份,提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事迹材料反映人选的主要经历和成就,600字左右),提供人选正面免冠彩色2寸标准照片一式两张、彩色工作照两张(一式一张),并将以上资料一并报海南青联秘书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单位推荐委员人选时,要严格按照委员构成比例要求,少数民族和女委员比例必须保证。除此之外,各市县(自治县)可在各界别规定数额中再推荐1名少数民族委员人选。
3、为保证委员协商工作高效顺利,各单位在推荐委员人选时,请另行提供1至2名“可替换人选”,可替换人选的界别不限。
附件:1.海南省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界别说明
2.《海南省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人选名额分配表》
3.《海南省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会员团体委员人选分配表》
4. 海南省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协商人选情况登记表
5.《海南省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提名登记表》
共青团海南省委 海南省青年联合会
2010年7月8日
主题词:青联 换届 委员人选 通知
共青团海南省委办公室 2010年7月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