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六届 个人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琼团联字(2010)12号
各市县团委、农垦、国资委团委,各行业、各企业、洋浦团工委:
根据《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的规定,经共青团海南省委同意,海南青年企业家协会拟定于下半年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推荐个人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推荐
各市县团委、各团直属单位以及会员单位有向省青企协推荐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各市县团委、各团直属单位以及会员单位要积极推荐青年企业家入会,会员推荐条件按照《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要求执行。申请入会需报送《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六届会员入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按章程规定交纳会费。
二、理事推荐
(一)理事推荐范围
1、职务理事由各市县团委、各团直属单位负责人及特邀会员代表担任;
2、推荐省青企协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由各市县团委、各团直属单位统一报送(会员单位推荐人选可纳入属地填报)。
(二)理事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积极进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在企业的改革发展中业绩突出,企业规模和企业综合效益较好;
3、能够遵守《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参加省青企协组织开展的活动;
4、常务理事候选人必须同时是理事候选人,理事候选人及常务理事候选人必须是省青企协会员。中青企协会员可直接推荐为理事候选人。
三、有关要求
各市县团委、各团直属单位要按省青企协有关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搞好协调,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请按有关要求认真推荐第六届会员、理事和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推荐企业家要覆盖全省所有市县,确保各市县至少有5名企业家,部分市县企业家入会条件可适当放宽。
2.要严格把关,如实填写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入会申请表(附电子版),并于2010年7月30日前报省青企协秘书处。
3.所有会员除填表用照片外,需另交2寸彩色正面照2张,工作、生活照各一张,用于制作会员证及通讯录,由团各市县委负责收取,在会员确认后上报省青企协秘书处(照片背后附姓名)。
席位制理事、常务理事也务必上报入会申请表及上述照片,用于制作通讯录及宣传材料。
4.省青企协会员和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必须参加于2010年下半年召开的会员大会及相关活动,由各市县团委、各团直属单位统一组织参加。
省青企协秘书处(团省委工农青年部)
联 系 人: 周栋亮 饶云聪
联系电话:65330161,65309088
传 真:65350067
地 址:海口市文明东路210号团省委工农青年部
邮 编:570203
电子信箱:hntwqg@vip.163.com
附件1: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届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共青团海南省委 海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201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