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海南国际旅游岛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10-03-23

[打印] 字体: 分享到:阅读量:
微信扫码,分享转发

  为了响应省委、省政府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号召,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在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青年文明号自觉履行社会承诺,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示范性,海南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面向社会招募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1.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 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心青年工作,关注海南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发展,热心社会监督工作,自愿成为海南省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

  3. 熟悉了解“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对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正确的理解;

  4. 具有义务工作的时间保障,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海南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布置的监督检查任务;

  5.具有窗口服务行业(企业)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监督员职责

  1.宣传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

  2.监督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的服务;

  3.调查社会群众对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投诉;

  4.能促进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提高服务水平的其它行为。

  三、监督员管理

  1.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的聘期为一年;

  2.有以下情形之一,予以解聘:

  (1)未认真履行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的职责;

  (2)滥用监督职权对青年文明号集体或争创集体做出不实(夸张美化或恶意丑化)的监督报告;

  (3)单位或本人提出不再担任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

  (4)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

  3.对在青年文明号监督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监督员,由海南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报名须知

  即日起至3月31日,符合招募条件的社会群众,填写《海南省青年文明号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发送至海南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箱(hntwqg@vip.163.com)或直接到海南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递交《报名表》。

  附件:海南国际旅游岛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报名表

  海南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0年3月22日

编辑: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