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共青团“青年之声·海南”运营小组招聘人员公告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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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3日,由团省委开发建设的“青年之声·海南”互动社交平台正式开通,为更好地促进平台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根据《共青团海南省委关于推进“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建设的通知》(琼团办字〔2015〕58号)和《关于印发<海南共青团关于“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团办字〔2015〕59号),团省委决定组建“青年之声·海南”运营小组(以下简称“服务小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运营小组相关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1.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包括内容的审核、编辑、上传,页面维护、信息分办等。

  2.负责“青年之声”互动平台内容宣传。

  3.负责与平台相关部室联系人及联盟专家互动、关系拓展和维护等工作。

  4.负责“青年之声”线上线下活动的采访报道。

  二、招聘岗位人数

  运营小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6人,具体是:PC端运营人员2名,微信、微博运营人员2名,微邦运营人员2名。

  三、招聘人员待遇

  运营人员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3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合同后3000元/月,每年根据考核结果提升工资级别,增加月工资。试用期满,若双方同意,由团省委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不进编),正式聘用后按照劳动法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团省委负责缴纳相应部分五险。

  四、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员的相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30日—10月1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从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填写《“青年之声·海南”运营小组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扫描成电子文档,并附上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把上述材料压缩成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青年之声·海南”招聘报名(应聘者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xcb65337207@163.com,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报名确认联系电话:0898—65316332),确认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填报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受理;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

  (2)请应聘者全程密切关注海南共青团网站(),海南共青团官方微信、微博,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时间、考试成绩、体检和拟聘人员名单公布等情况,否则逾期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报名者的工作经历及工作技能条件、学历和年龄条件等。由团省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分为面试和上机操作两部分,面试入围人选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为不低于5:1,面试通过后将进行上机操作。

  (四)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应聘者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内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入围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五)研究决定。团省委党组会议在听取考察组汇报基础上,综合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和目标职位的要求,讨论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名单。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聘用人选。

  (六)聘用。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工作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胜任的,不办理任何相关手续。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文明东路210号

  联系人:董宇

  联系电话:0898-65316332 0898-65395101(传真)

  附:1.2015年“青年之声·海南”运营小组招聘人员计划表

  2.“青年之声·海南”运营小组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共青团海南省委

  2015年9月30日

编辑:黄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