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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持续、规范、有效开展,根据《海南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团省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募一批青年文明号社会监督员(20名),聘期两年。通过青年文明号社会监督员对创建集体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不断增强青年文明号“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水平,提升青年文明号在全社会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一、招募人员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修养。
(二)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坚持原则。
(三)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四)热衷于共青团事业,关心共青团工作,关心青年人的成长成才。
(五)注册青年文明号志愿者。
(六)熟悉了解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活动。
二、招募方式
(一)组织推荐:由各成员单位、各级团组织进行推荐,报至团省委青工部。
(二)个人自荐:结合个人自身条件,从招募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填写《海南省青年文明号监督员招募申请表》,发送至团省委青工部邮箱hntwqg@vip.163.com。
四、招募截止时间:
2015年6月10日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各创建集体要强化思想认识,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加强与本地区、本单位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沟通、解释、协调,认真做好青年文明号监督员的推荐工作。
联系人:王琼,陈小绘,联系电话:65330161,传真电话:65350067,
邮箱:hntwqg@vip.163.com。
附件:1.海南省青年文明号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
2.青年文明号监督员招募申请表
编辑:黄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