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农垦、高校禁毒志愿者支队(大队):
现将《海南省招募新型毒品专项禁毒志愿者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团省委权益部汇报。
联系人:骆行锋,联系电话:65337100。
海南省禁毒志愿者总队
2009年8月26日
海南省招募新型毒品专项禁毒志愿者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部署2009年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海南省禁毒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我省歌舞娱乐场所涉毒问题日益突出,新型毒品快速蔓延,消费市场持续扩大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绝不能任其发展。同时,为配合全省正在开展的“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省禁毒办、团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招募新型毒品专项禁毒志愿者。为保证招募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遏制毒品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新一轮禁毒人民斗争,提高全民自觉抵制毒品和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意识和能力为核心,有效遏制新型毒品的发展蔓延,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和建设国际旅游岛创造良好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招募原则及必要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三)具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四)具备参与禁毒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五)热心禁毒工作,自愿参加禁毒志愿者服务工作;
(六)拥护禁毒志愿者总队的章程,遵守禁毒志愿者总队的规章制度。
三、志愿者工作内容和领域:
(一)广泛深入开展禁毒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和毒品预防工作;
(二)对吸毒人员开展矫治帮教工作;
(三)结合自身职业特点、生活习惯和交往范围,开展毒情调查;
(四)发现涉毒场所、吸毒人员和贩毒人员,随时向所在地团委、禁毒办举报;
(五)与禁毒有关的其他公益活动。
四、招募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海南省禁毒志愿者登记表》;
(二)由直属队、各支队或大队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三)支队对报名从事专业禁毒志愿工作的申请人进行岗位引导;
(四)根据服务岗位需要,结合申请人的具体情况,为申请人分配服务岗位;
(五)为禁毒志愿者建立志愿服务档案,配发禁毒志愿者手册、证书和注册卡片。
五、工作指导机构
(一)海南省禁毒志愿者的组织与工作指导机构为:团省委、省禁毒办。由团省委权益部负责具体指导工作。
(二)各市、县团委,禁毒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志愿者的招聘和指导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由各市、县团委,禁毒办负责禁毒志愿者的管理、联系及信息报送工作,禁毒业务的指导工作。各市、县团委,禁毒办要分别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兼职此项工作,以便加强工作联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2009年9月1 日至9月6 日)。
1、各市、县团委,禁毒办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层层动员,广泛宣传禁毒的重要意义和禁毒志愿者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2、全省招募新型毒品专项禁毒志愿者100名,海口市、三亚市各10名,其他市、县各5名。
(二)报名阶段(2009年9月7 日至9月25日)
申请人按指定方式报名。报名方式:可通过电话或者网上报名的方式向12355服务台,各市、县团委报名。
(三)审核阶段(2009年9月20 日至9月30日)
报名的申请人资料须经核准方可成为禁毒志愿者,由省禁毒办、省志愿者协会统一颁发《省禁毒志愿者证》(需提供个人一寸彩色(免冠)相片两张,由各市、县团委集中送省禁毒志愿者总队办证)。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完成招募任务。各市、县团委,禁毒办要按照团省委、省禁毒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科学合理地组织新型毒品专项禁毒志愿者的招募工作。要成立领导机构,责成专人负责本地区或本单位具体招募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指导招募工作。
(二)加强管理,保证禁毒志愿者工作顺利开展。各市、县团委,禁毒办要根据新型毒品专项禁毒志愿者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管理,对不适合担任禁毒志愿者工作的人员,由各市、县委,禁毒办及时给予辞退,并收回《省禁毒志愿者证》。
(三)及时上报阶段性战果和工作总结。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禁毒志愿者队伍取得的阶段性战果,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团省委权益部。在2009年12月各禁毒志愿者队伍要认真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团省委权益部。(联系人:骆行锋、唐哲;联系电话:65337100;邮箱:hn12355@sina.com)。
(四)加大宣传,扩大禁毒工作的影响。在招募新型毒品专项禁毒志愿者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新型毒品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公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使人人知晓毒品危害和禁毒知识,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和建设国际旅游岛营造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 海南省禁毒志愿者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