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通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12-11-13

[打印] 字体: 分享到:阅读量:
微信扫码,分享转发

  各市县(自治县)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切实强化该项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过程管理,确保提前优质完成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进时间

   2012年11月—2013年1月10日

   二、总体原则

   1.省、市县、乡镇三级联动,整体推集中建。

   2.坚持“摸底、建团、规范、活团”同步推的工作模式。

   3.强化过程督导,落实具体制度,确保年底前见成效。

   三、目标任务

   1.1名乡镇专兼职团委委员新建不少于2个直属团组织、1个乡镇新建不少于20个直属团组织,其中各市县中心镇及海口各乡镇(街道)新建不少于30个直属团组织,这是底线目标,也是区域统筹目标。

   2.各市县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区域调配和平衡,差异化设定各乡镇的目标任务及工作标准,数量多的乡镇带动数量少的乡镇,确保市县任务总量不减少,充分体现应建尽建,争取全覆盖。

   四、团建重点

   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的重点区域是镇区,重点任务是建直属团组织。只要是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工作启动以来,由乡镇团委主导成立的各种团的基层组织形态都可纳入这项工作范畴。

  五、进度安排

   11月20日前,各市县完成底线目标30%以上。

   11月30日前,各市县完成底线目标50%以上。

   12月15日前,各市县完成底线目标70%以上。

   12月31日前,各市县完成底线目标90%以上。

   2013年1月10日前,各市县完成底线目标100%以上。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面上指导

   1.开展培训。各市县团委要举办专题培训班或召开工作推进会,以会代训,认真学习《共青团海南省委关于实施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通知》(琼团字[2012]16号)、《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常识45问》及相关制度要求。

   2.团省委对各市县的实施方案进行研究、分析,并逐一点评,一对一下发工作建议函。各市县团委要认真落实,抓紧整改,把任务落实到乡镇团委,并加快工作节奏和进度。

   (二)落实具体制度

   1.联系点制度。团省委和各市县团委建立联系点制度,并将具体联系人员名单在同级团属网站公布,各乡镇团委委员要发挥好一线团建指导员的角色,按要求规范建团、指导工作。

   2.调研督导制度。团省委工农青年部将会同有关部室组成两个督导组,定期开展调研督导。特别是针对工作条件差、问题多、相对滞后的市县进行重点督办。要求各市县团委成立相应督导组(11月15日前报名单),团省委督导组每半月对市县工作进展情况督办1次,市县督导组每周对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督办2次。

   3.片会制度。团省委在2012年11月、12月和2013年1月各召开一轮片会,强化阶段性总结、部署和推进。各市县团委可通过召开推进会、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开展工作调度,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形成面上推进的态势。

   4.信息报送通报制度。从11月份起,各市县团委要实行乡镇一周报制度,及时把握基层一线工作状态及进度,并在每月15日、30日对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报送团省委。团省委工农青年部汇总后报团省委书记办,并将在专题网页或团省委网站上进行通报。

   5.统计核查制度。切实用好全国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台账统计系统,力争做到乡镇团委随建随填,同时加强数据统计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定期开展系统核查和电话核查。

   6.目标责任制。将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作为各市县团委年末述职、考核奖惩的核心指标;对进展缓慢、工作滞后的市县,团省委将定期进行全省通报,将结果抄送同级党委,并同团委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改进。

   (三)工作保障

   1.组织保障。根据省委组织部、团省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将联合开展全省党建带团建工作检查,并把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作为检查重点,为推动工作提供组织支持。

   2.经费保障。团省委已联合省财政厅下发落实每个乡镇团委一年2万元工作经费的文件,各市县要尽快落实该文件要求。同时,团省委一次性为每个乡镇拨付1000元“大团委”建设专项经费,各级团组织也要积极争取同级党政部门给予相关配套资金支持该项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市县团委要把握好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的核心要求及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关键在于要及时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建团领域,注意好时间节奏,争取经费保障;认真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列出工作时间表,不断完善联系、督导、信息报送及核查等工作机制。要利用好年底前这段时间,集中力量进行突破,力争见到明显成效。

   2.各级团组织要保持攻坚克难、强力推进、狠抓落实的工作状态。要清醒地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做到抢先抓早,保持必要的督办力度、频度和强度;要强化责任意识,清晰明确各层级工作责任,当好牵头人、协调员和推动者;要注意统筹协调工作资源,既要善于争取党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又要学习兄弟市县的经验,经常性关注团中央网站、团省委专题网页,吸收借鉴好的做法。

   3.加强宣传。在团省委网站开通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专题网页,及时宣传各地动态和好的经验,提供指导示范;制作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简报,呈报上级团组织和印发下级团组织;运用覆盖所有市县团委书记的短信群发系统,以及海南共青团城乡青年工作者QQ群等,第一时间把工作信息传递到基层。

   附件:1.全省乡镇(街道)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任

      务分解表

    2.海南共青团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

      联系、督导和片会制度

编辑:莫力群